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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时间:2020-10-30 10:34:54 文章来源:成华区融媒体中心 查看次数:8365 字号:【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分为:支持优质企业快速落地、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奖励企业高管团队、支持专业招商平台建设、特重项目实施一企一策等。

支持优质企业快速落地

对新引进的投资1亿元(含)以上,1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产业化项目,3年内给予项目企业补贴不超过5000万元。

对新引进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万元(含)以上或3年累计地方经济贡献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租不超过5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境内外世界500强法人分支机构、境内外上市公司区域性结算总部,以及行业50强全国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

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年度经济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奖励企业高管团队

对在我区集中汇缴的年度个人经济贡献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5年内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为参照数给予奖励。

支持专业招商平台建设

鼓励商协会、新媒体等各类机构成为我区招商平台,前5年每年以其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10%以上为参照数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特重项目实施一企一策

针对投资规模大、影响带动力强、经济贡献好的特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对区域经济有重大支撑的项目、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等,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执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成华区内的企业或驻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且正常存续期不低于10年或达到相关协议约定的年限。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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