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区工商联积极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区工商联及时通知会员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就年度检查的范围、时间、提交材料、年检内容、年检要求等进行了详细地告知和解答,并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
区工商联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为我区民营企业及商协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