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虽然股权转让是公司法中的概念,但却与纳税紧密联系。股权转让是企业涉税业务中的重点之一,需要考虑到计税成本的确认、税目的区分、不同税目项下税款的计算等问题,而且不同性质的股权转让的处理也不相同。中沛律师今天从《税法》的角度,为大家简要分析股权转让的纳税处理的中的一些重点问题,以帮助企业更加准确把握股权转让的纳税业务。
一、股权转让何时产生纳税义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之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确认收入实现,即意味着纳税义务的产生。自企业的股权在相关部门完成变更登记之时产生纳税义务,企业应当以规定时间纳税。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往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和进行变更登记之间有一个时间差,所以即便是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也不意味着纳税义务的产生。
二、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计税成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股权转让计税成本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若以现金方式向出让方支付价款,则以支付的价款作为计税成本。除支付现金以外,受让方还可以以其他方式取得股权,如股权置换、不动产置换等,则应当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用以置换的股权或者不动产等财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公允价值通常就是市场价值,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价值评估。
三、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一)印花税
根据国税发[199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中的“书据”,一般是指《股权转让协议》等载明有股权转让价款的文书。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因此,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即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中沛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该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股东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通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股权转让方与购买方一定要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