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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企业为什么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2018-08-17 14:43:31 文章来源: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 查看次数:22416 字号:【

从闹得沸沸扬扬的红罐凉茶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到今年的中兴事件,我们可以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进入了大众的视线,不再单单是部分企业用于抢占市场的武器。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已经认识到:企业如果没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品牌和技术会一不小心付诸东海,且还会面临涉诉风险及高额的赔偿金。

企业为什么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中沛律师简单分析如下。

首先,企业家要明白知识产权不仅仅只是商标,它包含著作权、工业产权两大类。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著作权是指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而工业产权主要包括商标和专利权。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于事先防范。目前很多企业在做出口贸易,细心点就会发现,自己企业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经常出现刚踏出国门就频频受阻。因此,知识产权的事先防范,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可以在企业准备科研立项和自主研发时,及时了解所属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造成“无效”研发,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可以根据知识产权行业调查,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避免不必要的侵权诉讼。

最后,知识产权战略意义还在于能够让企业获得市场的优势地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方式方法上,中沛律师认为,可以坚持以下思路,采取类似手段以达到目的:

一、要坚持树立自己的商标品牌,要确立全面的品牌保护意识。简单的说,就是在商标注册时,企业应当就未来发展进行综合考虑,尽量全面全行业的进行商标登记,避免被抢注。特别是驰名商标,更是如此,被抢注后相应维权会产生高额的费用,给企业发展带来重重阻力。

二、加强专利的申请,实施专利保护战略。目前我国企业普遍专利意识淡薄,导致经常被外企提起知识产权方面的经济赔偿。加强专利的申请,能够让企业获得独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既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获得其他企业相关使用费,还可以在其知识产权范围内大力打击侵权行为,从而加大企业对相关市场的行业掌控。

三、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限。不管哪种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是有保护时限的,企业只能在其申请时限内主张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限包括四种,(1)规定时限在时限内保护;(2)规定时限并要求当事人进行缴纳年费才保护的;(3)规定年限并可以申请展期的;(4)永久保护的。对于可以展期的,企业应及时对知识产权进行展期。

随着贸易全球化及“一带一路”效应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必将成为我国企业控制市场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及企业家思想上要绷紧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要有紧迫意识,行动上,不妨引入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并发挥他们在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方面的专业优势,以为企业谋得更多的收益和发展空间。

相关法律:

1、《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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