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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办法》
时间:2015-05-15 11:03:36 文章来源:新成华 查看次数:8810 字号:【

记者5月13日从区人社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该局当天正式下发《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凡由该局授牌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孵化的实体和项目都将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并提供10万元创业贷款。

该局相关负责人通过本刊提醒: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均可向该局申报。

申报条件

场地需达一千平米以上

每年有专项资金投入

根据《办法》规定,自愿申报的范围为:经区政府或区级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自2009年6月以来为进入基地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创业提供扶持政策和有效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孵化创业、社会组织等。

《办法》指出,近三年已被认定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单位和2013年、2014年认定的成都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再申报。

记者在该《办法》上看到,具体的申报认定条件主要有7条,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有4条,具体为:基地建设总体规划中,对促进大学生创业进行了专项规划或明确了相关内容;园区内为初始创业大学生入园提供培训、研究、生产、经营的创业孵化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基地每年有专项资金投入,为入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扶持,且优惠幅度不低于30%;近两年以来,入驻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须经工商部门注册)或创业项目保有量不低于6户。

如何申报

每年10月前可申报

需提交5份材料

那么,符合条件者该如何申报呢?

《办法》显示,申报需提供5份材料:区政府或区级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等;基地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及其他相关内容;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优惠扶持、指导服务、跟踪扶持的相关政策以及已经提供的管理服务简况;近两年以来,入驻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保有量相关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近两年以来,入驻基地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须经工商部门注册)或创业项目相关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项目等有关情况。

据了解,每年申报认定的时间为1月1日至10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申报认定“四步走”

公示期不少于5天

从申报认定流程来看,主要为“四步走”: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先自愿申报认定,申报认定材料由区人社局受理;第二步,该局将按照认定条件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到拟认定基地现场审核评估;第三步,评估合格后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第四步,公示无异议的,由该局认定为成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授牌并给予相关奖励。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政策规定,凡授牌成为成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孵化的实体和项目都将获得1万元的创业补贴及10万元创业贷款。若被授牌为成都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享受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补贴;若被授牌为四川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将享受一次性奖励2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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