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有没税收优惠新政?”,“二手房转让营业税新政成都如何执行?”……昨日,成都市地税局开展了“春风送税法 局长面对面”大型主题活动,通过政务微博开展微访谈,在互联网上与纳税人亲切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并宣传解读纳税人所关心的热点税收政策。同时,这也标志着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100万二手房转让省5.5万
普通和非普通住房有差别
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今年市地税局将围绕“新常态、新税风”主题,结合“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重点,突出“新常态下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税风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两个着力点,开展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昨日从“春风送税法 局长面对面”活动中了解到,关于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新政,我市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我市已从3月31日起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而对于超过2年的非普通个人住房转让,我市将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即卖房收入和购房房价之间的差额。以转让一套超过2年的市值100万元二手普通住房为例,按照目前我市执行的营业税及附加税率5.5%,那么在新政下,将免征5.5万元税费。
那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是什么呢?据了解,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有三个: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以上条件只要有一个不符合,则为非普通住房。
减半征收优惠范围扩大
符合条件小微只需备案
昨日还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了20万元以内。”也就是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今年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税务环境再次放宽,其成长速度也会进一步加快。
以一家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去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20%=3万元。而根据今年税收优惠新政,其被纳入政策范围,因此今年只需缴纳15万元×0.5×20%=1.5万元,比去年少缴纳一半税费,幅度相当可观。
据了解,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成都市地税局简化了小微企业的备案资料和程序,只要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如实填写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完成备案登记,便无需再经税务机关专门审核批准。为我市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创造便利,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