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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工商联关于开展2014年“关爱女性保障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05 11:07:33 文章来源:成华区工商联 查看次数:2031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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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妇联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的 “关爱女性保障计划”活动, 切实为女性“两癌”预防、检查、治疗提供“一站式”保障,区工商联联合妇联以及中国人寿成都分公司共同开展“关爱女性保障计划”,现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成华区内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

二、保险期间

一年

三、保险方案

(一)个人保险方案

保险费100元,保险金额:72000元

(二)家庭保险方案

保险费300元,保险金额172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000元(保险金额按家庭人数均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按家庭成员人数平均分配保额)。

承保条件:

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凡在出生二十八日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期限:一年期

适用条款: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

四、承保及理赔工作

(一)承保流程(详见附件)

1. 承保模式:以区(县)妇联为投保人,负责收集符合承保条件的妇女信息,填制《被保险人清单(电子版)》,采集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2. 由中国人寿协助填写如下投保资料:(1)《团体保险投保单》(2)《声明书》(3)《被保险人清单(电子版)》

3. 中国人寿完成承保出单后,将《团体保险个人凭证》送达至每一位被保险人。

(二)理赔流程(详见附件)

参保妇女出险后其本人或受益人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服务人员或直接到就近的中国人寿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索赔申请,公司将直接受理案件;也可将索赔资料交予投保人,中国人寿根据投保人通知或定期派人上门收取索赔申请资料。中国人寿对资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三个工作日内结案,结案后通过银行转账将理赔金划入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每次理赔后提供理赔通知服务,公司定期向投保人提供理赔汇总清单。

具体理赔流程及理赔所需资料请下载附件。

备注:

联系人:妇联 方建萍:84355492;

工商联 贾晋萍、赵恬然:84361648;

中国人寿 徐波:13982067980。

成华区工商联

2014年3月5日

附件下载区: 成华妇2014-3号 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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