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要求,区委、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工商联的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意见》指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要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建设“中西部综合实力一流城区”贡献力量。
《意见》提出,工商联有六项主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商会协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区工商联要发挥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调研,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建立“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政企交流。区委、区政府还将对优秀民营企业予以激励,每两年召开一次“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